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谁担责?

日期:04-28 来源:未知

 近日,东方明珠小区的住户致电晚报热线反映,4月14日17时大风将小区高层保温层刮落,导致停放在小区地面停车场内的15辆私家车受损,他自己的车也在其中。事发后,物业询问大家是否购买了车辆保险,如果购买了可先将各自受损的车辆开到4S店进行维修,至于后续赔偿问题再商议。


  随后,他将受损车辆开到4S店进行维修,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他,初步检查发现车辆的前挡风玻璃、引擎盖、车顶及后备厢盖要全部更换,第三方也已认定为事故车辆。由于他没购买相关保险,现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。

  部门答复

  就此,记者联系到东大街社区,工作人员说,事发后相关部门和小区开发商协商决定,在事故鉴定报告没有出结果前,先实行一车一赔的方案,目前已对轻微受损的几辆车进行了赔付,后续他们也会跟进。

  此次事件中受损的车辆该由谁承担责任?市法律援助中心孔律师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、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,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。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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